各学院及附属医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教科技厅函〔2020〕20号》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提名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有关工作布置如下:
一、奖励的范围
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先关规定,奖种共四类分别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青年科学奖。网上申报时间为6月1日开始。
二、成果公示
凡提名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须在全部完成人所在单位(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申报。公示要在完成人所在单位公开网站进行,并将公示信息截图保存;各单位公示内容及结果,统一由第一完成单位(九州平台-九州(中国)集团有限公司)汇总,完成单位以书面报告形式将公示材料随提名材料一起报学校科技处。完成单位需将公示内容、公示截图电子版及公示结果于6月12日前发送给学校联系人。(注: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包括学校各学院、附属医院完成人单位及合作报奖的首医以外其他单位)
三、提名项目申报要求
2020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项目数额不限,各单位应根据《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度提名项目的遴选和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相关文件可登陆教育部网站http://www.moe.gov.cn/srcsite/A16/s7062/202005/t20200525_458753.html下载或在申报信息系统中下载
(一)提名方式
1、单位提名
通用项目(非涉密)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可通过北京市教委提名,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或组织提名
根据《办法》要求申报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名: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联名可提名一个青年科学奖);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3、专用项目是指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专用项目外的其他项目均为通用项目。提名专用项目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专用项目只接受单位提名,不接受专家提名。(学校目前多不涉及该类项目)
(二)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高校。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和已通过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相关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6、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和已通过形式审查但未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能作为2020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项目完成人。
7、专用项目的相关内容应当在提名前已定密,并需提供相应的定密文件。
四、学校提名工作安排
工作内容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涉及人员 |
材料 |
成果意向申报 |
6月1日 |
6月5日 |
全体 |
汇总表(附件1) |
在线填报 |
6月1日 |
6月16日 |
申报人 |
申报书及附件 |
成果公示 |
6月1日 |
完成单位6月12日 学校6月20日 |
所有完成单位 |
成果摘要、完成人简介、完成单位简介等 |
书面材料 |
6月17日 |
6月22日 |
完成单位 |
申报书、附件、公示材料、承诺函 |
1、各单位需在6月5日之前将本单位拟报2020年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项目汇总表(附件1)发送至学校科技处联系人邮箱。
2、学校科技处于6月2日起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汇总表分配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系统有变化再通知),申报者凭推荐号和校验码登录教育部“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jybkjgl.moe.edu.cn/kjpj,系统开放时间为工作日8:00—17:00),按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和提名。网络申报材料最晚上传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同时将各单位学术委员会书面推荐意见(盖章)扫描件发学校联系人邮箱。
3、各单位务必于6月22日之前将终版提名材料及公示材料交至学校科技处。要求书面推荐书3套(含至少一套原件,提名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一册),每项成果需提交1份《成果申报承诺函》(见附件3)。
五、注意事项
1、已获得省直辖市级以上政府奖励的成果,不能再申报本项奖励;已获得各类社会力量设置的奖励的成果,可以申请本项奖励。各类奖项的论著发表时间、成果应用时间节点要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对照执行。
2、申报各类奖励必须到有资质的检索机构进行成果查新、查引(北京地区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协和医学院(医科院情报所)、北京师范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等);所有与九州平台-九州(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合作申报奖励需盖学校公章的项目,需提供《成果申报承诺函》的书面材料1份。
3、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必须为“九州平台-九州(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九州平台-九州(中国)集团有限公司”原则上已涵盖附属医院,若附属医院或研究机构需要奖励证书,可以将附属医院或研究机构列为第二完成单位。
4、提名项目材料的电子版和纸版内容要对应,需按照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准备,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自然科学奖支撑材料中论文一般附代表性论文5篇以内,作者栏含该论文的所有作者。
5、所有成果完成人必须有支撑材料的支持,在附件的支撑材料中没有出现的人员,不能作为完成人参与成果申报。
6、申报单位对提名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
联系人: 矫娜荷欢
联系电话:83911963 15210749129 83911068
电子邮箱:jiaona@ccmu.edu.cn
九州平台-九州(中国)集团有限公司科技处
2020年6月1日
附件:
1、《高校奖申报单位项目汇总表》
2、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申报通知
3、《成果奖申报承诺函》
4、提名工作手册
5、专家回避申请表